控制器基本功能技术要求:
a)报警功能: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及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二次报警:控制器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此时如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能重新启动。
c)故障报警:当控制器与火灾探测、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能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d)自检功能: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
e)火灾优先功能: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应优先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f)记忆功能:具有显示或打印火灾报警时间的功能。
g)消音、复位功能: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复位。
h)电源转换功能:主电切断时,备电应自动投入运行。
i)电源指示灯功能: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时,主备电源指示灯功能应正常。
安装尺寸技术要求:
a)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b)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
c)落地安装时,其底部宜高出地面0.1一0.2m。
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其安装尺寸。
牢固程度技术要求:控制盘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检验类别:C
控制柜内布线技术要求: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导线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标志,且布线整齐、清晰、牢固。
外接线标志技术要求:控制盘外部接线应整齐,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供水总控制阀技术要求:
a)开、关应灵活可靠,开、关状态应有明确标志。
b)开启状态时应有锁位措施。
检验方法:查看开、关状态及有无锁位措施。
压力开关安装技术要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联接管应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查看压力开关及联接管安装情况。
报警阀控制喷头数量技术要求:采用闭式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量不宜超过下列规定:
a)湿式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为800个。
b)有排气装置的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500个,无排气装置的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250个。
管路的加固技术要求
管路的加固技术要求:管道固定采用管道吊架和防晃支架,并宜满足以下要求:
a)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b)相邻两喷头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一个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间距不宜大于3.6m。
c)在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应至少设置一个防晃支架,管道过长或改变方向时必须增设防晃支架。
d)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e)吊架、防晃支架宜直接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
检验方法:测量喷水干管或喷水管直径,查看50mm或50mm以上管道是否设置防晃支架、喷头间是否设置吊架,查看吊架、防晃支架固定方式及强度。